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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1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招标编号:GT宁招〔2017〕-072号

  开标时间:2018-01-04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周宁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宁招〔2017〕-07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周发改审批【2017】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周宁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 对口帮扶资金、上级补助、地方政府配套等筹集 ,招标人为周宁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镇石马潭;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482.3㎡,新建占地面积2485.12㎡,总建筑面积6941.21㎡,二至四层框架结构的教学及辅助用房,以及园区道路硬化、露天活动场地塑化、围墙大门、景观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等其他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335.7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高控制价约为 1853045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1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得分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11. 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1 日 8时30分至2017年 12月 15 日17 时30 分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 无记名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4 日 09时 30分;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备用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进行开、评标。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4.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5. 不符合7.4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环城路120号 ,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59356324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一号5号楼2单元1007室,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843636 传真: 0593-2843636 ;

  联系人: 方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7 0030 0902 2040 643。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周宁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可简写)施工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电话:0593-563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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