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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宁德的决定》(宁委发【2016】12号文),就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宁德建设作出重大决定,其中第六项,决定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加强对引进人才的服务,把引进人才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支持政策。